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5月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7个岗位共11名教师。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高等学校非在职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1.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2.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报考,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
3.定向生。参加定向地区的招考的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非在职)。
(2)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则大专、本科学历不能报考,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可选择该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基本一致的视为相符。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XX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需在报名阶段提交成绩单、专业比对情况说明、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登录办法:报考人员登录“深圳市教师招聘管理平台系统”,进行注册报名,网址为。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深圳市教师招聘管理平台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信息和报考职位。报名期间,在未确认并提交报考职位的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职位,报考职位确认并提交后不可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职位。
报考人员应当按照公告要求,上传相关附件作为资格审核材料。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按以下顺序整理,在报名时扫描上传,供招聘学校查验。
(2)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3)毕业生推荐表(函)。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必须提供,并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
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6)用相近专业报考的,需提供专业比对情况说明、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如本人所学专业未能在专业目录中找到,或非岗位要求的三级目录的专业,选择用岗位要求的相近专业报考,需提供国内某院校该专业的必修课程清单,及本人所修专业比对情况说明、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证明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1)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毕业生岗位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
建议已获得深圳市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岗位体检资格(拟聘资格)的应届毕业生不重复报考,避免影响后续聘用手续办理。
我校以网上报名材料为依据,对考生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初审。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出现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4)具体要求笔试试题为主观题与客观题相结合,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笔试成绩合格线以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单位官方网站上公布。
应聘人员可按规定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笔试成绩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成绩一次。我校将在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
1.确定入围人选。我校将根据岗位数量,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可将所有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将对面试人员进行
3.面试形式:采取试讲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4.须提供的材料:按线上资格初审材料准备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纸质版。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并结合考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在考试结束后在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布。在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招聘单位官方网站上公布。体检在深圳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我校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单位官方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学校主管部门书面申辩,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异议,学校或者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或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薪酬待遇。
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诚信报考。考生应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通讯畅通。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具备教师资格证。报考者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条件的考生,可先报名,但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四)违纪处理。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五)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附件1: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5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许可审查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人员4名。
为提升招聘工作质效,确保公平公正,经研究,决定在面试前进行基本能力测试。具体情况,详见正文。
因学校发展需要,深圳外国语学校决定开展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工作。本次公开选聘教师1名。
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2024-05-15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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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高等学校非在职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二)条件及要求
1.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2.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报考,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
3.定向生。参加定向地区的招考的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3.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非在职)。2.报考学历
(1)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2)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则大专、本科学历不能报考,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可选择该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基本一致的视为相符。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XX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需在报名阶段提交成绩单、专业比对情况说明、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3.登录办法:报考人员登录“深圳市教师招聘管理平台系统”,进行注册报名,网址为。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深圳市教师招聘管理平台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4.注意事项: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3)报考信息和报考职位。报名期间,在未确认并提交报考职位的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职位,报考职位确认并提交后不可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职位。
1.基本材料报考人员应当按照公告要求,上传相关附件作为资格审核材料。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按以下顺序整理,在报名时扫描上传,供招聘学校查验。(1)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扫描到一页上。(2)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需同时提供
。(3)毕业生推荐表(函)。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必须提供,并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
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等。(6)用相近专业报考的,需提供专业比对情况说明、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如本人所学专业未能在专业目录中找到,或非岗位要求的三级目录的专业,选择用岗位要求的相近专业报考,需提供国内某院校该专业的必修课程清单,及本人所修专业比对情况说明、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证明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毕业生岗位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
建议已获得深圳市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岗位体检资格(拟聘资格)的应届毕业生不重复报考,避免影响后续聘用手续办理。
我校以网上报名材料为依据,对考生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初审。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出现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四、考试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笔试试题为主观题与客观题相结合,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笔试成绩合格线以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单位官方网站上公布。
应聘人员可按规定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笔试成绩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成绩一次。我校将在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
1.确定入围人选。我校将根据岗位数量,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可将所有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间:6月4日(暂定),具体时间及地点在学校官网公布。3.面试形式:采取试讲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须提供的材料:按线上资格初审材料准备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纸质版。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并结合考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在考试结束后在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布。在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招聘单位官方网站上公布。
体检在深圳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我校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单位官方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学校主管部门书面申辩,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异议,学校或者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或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薪酬待遇。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诚信报考。考生应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通讯畅通。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具备教师资格证。报考者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条件的考生,可先报名,但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四)违纪处理。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五)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附件1: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5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